· 站点首页 · 繁體中文 · English · 日本语
法律热线
关于普若 普若文化 普若架构 新闻中心 律师团队 理论研究 服务客户
知识产权 房产法律 境外投资 投资中国 银行法律 公司法律 体育法律
法律咨询 最新法规 文书范本 案例精粹 诚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论坛
诉讼费计算程序(2007年4月1日起)
案件受理费/诉讼费计算程序,诉讼保全费计算程序,执行费计算程序
根据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481号),自2007年4月1日起诉讼费缴纳适用新的费率。以下财产案件诉讼费用计算程序按现行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》编制。

如果您在使用当中如发现错误,尤其是计算错误,敬请反馈给我们。非常谢谢!版权所有,转发必须注明出处,并保留本页面所有链结,违者必究!

一、财产案件诉讼费用计算程序(输入标的算费用)(人民币元)
(1) 在右侧输入诉讼标的、保全标的、执行标的金额  >>>>   
(2) 点击下面相应的按钮,计算相应的费用。

>>>计算结果>>>


二、非财产案件:
   1.离婚案件 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。涉及财产分割,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2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   2.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。涉及损害赔偿,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,不另行交纳;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;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   3.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



三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;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,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。



四、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交纳10元。

沪ICP备:05039587
CopyRight © 2007 普若上海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上海市浦东大道844号B栋二楼  邮编:200120
电话:086-21-68879992  传真:086-21-68879993
投诉热线:021-68876138

点击这里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