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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登记制改革首月,上海法院当场平均登记立案率达到97% |
时间:2015/6/5 11:47:47 |
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,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一个月以来,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渠道畅通,秩序井然,运行平稳,共登记立案1132714件,同比(874041件)增长29%,从根本上解决了立案难问题。
立案登记实施一个月以来,呈现以下特点:
一是切实做到“有案必立”,截止5月31日,共登记立案1132714件,同比(874041件)增长29%,环比(1079471件)增长4.93%,从立案数看,超过4万件的地区为,北京、河北、辽宁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安徽、福建、河南、广东、四川,其中,江苏98899件,浙江89247件,山东80505件,河南77205件;
二是高效开展登记立案,全国法院即时处理群众诉求,当场平均登记立案率为90%,上海法院最为突出,达到97%;
三是优质提供诉讼服务,为应对改革后的立案压力,各地主要领导驻点立案大厅,采取增设立案窗口、增派立案人员等方式,确保提供全面、周到、便利的诉讼服务;
四是广泛赢得各界好评,在亲身体会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实效后,案件当事人、律师、人大代表等纷纷反映,以往“立案难”问题已不再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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